第29章 蝴蝶抖动翅膀,剧情离奇失踪!(1/2)
第29章蝴蝶抖动翅膀,剧情离奇失踪!
邹少卿皱着眉头跟仵作说了半天,等他意识到大公主已经走了,不用那么认真查案时,仵作已经命人将尸体擡到临时搭建的棚子里去了。
大公主真走了?
邹少卿左右看看,确实没发现大公主的踪迹,只看见了那个像是大公主跟屁虫一样的小公主。
最近十四公主跟大公主走得近,邹少卿不用多想,就知道那位一定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十四公主。
今日早朝,陛下赐十四公主封号“长安”,想来此刻礼部已经将此事定下。
邹少卿摸不准大公主一党要干什么,他已经敏锐察觉到此次走水事件的问题了,绝不单单只是一场失火导致的惨案。
“臣见过长安公主!”
李暮歌正在观察火场,没想到邹少卿过来了,她冲这位年过三十,查案经验丰富的朝廷命官点点头。
“邹少卿辛苦,依少卿看,此案好查吗?”
“这……”邹少卿在心里揣摩着这句话的意思,这是让他好好查案,还是注意些什么事情啊?
“少卿不必多虑,本殿下只是随口一问,之前在宫里从未见过这种事。”
李暮歌一看就知道,这位邹少卿想多了。
朝堂上的人,说话带着八百个心眼子,随便一句话都会让他们多想,李暮歌暗自提醒自己,千万要记住谨言慎行,以免一句话说得不当,引来麻烦。
“哈哈,皇宫之中有禁卫军把守,又是陛下所在,天命眷顾之地,自然不会有宵小之徒敢纵火烧屋,殿下此前没见过这种事,很是正常,其实在长宁城,一年到头也少有此类事情发生。”
“纵火?少卿认为,工部走水并非巧合,而是有人纵火?”
李暮歌没想到对方一下子就查出点儿眉头来了,又或者所有人都清楚,这种扑不灭的大火,除了刻意纵火外,几乎没有其他可能。
邹少卿没想到李暮歌会一下子找到他话中的重点,对于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十四公主,他有了些许认知。
不知其人品行如何,但知道十四公主是个聪明人了。
“殿下,廨舍之中并非只有那位陈主事在,可最后只有陈主事被烧死,而且火不是从最易走水的书案上烧起,而是从窗口处烧起来的,这点很容易就能看出。”
邹少卿指了指那已经烧得面目全非的窗户,又指了指还有个具体形状的桌子残骸。
李暮歌看了又看,最后不得不遗憾承认,自己真没什么查案的天赋。
她什么都看不出来。
桌子是黑漆漆一团,窗户也是黑漆漆一团,怎么看出来火势从何而起呢?
如果是现代,房子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烧个半天还能有大致轮廓,只要不塌,总能看出里头的起火痕迹,那是非常明显的痕迹。
可大庄的房子是木质结构,烧了那么久,别说痕迹了,房子都要烧没了。
邹少卿见李暮歌没看出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殿下此前没有接触过这种起火之地,想来是没什么经验,若是有经验的话,一眼便能看出。”
“邹少卿是有真本事的人。”
李暮歌不是个擅长挽尊的性子,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没什么好挽尊的,她又不是神仙,哪儿能事事精通。
她佩服这种有本事的人,人能精通一道,称得上是大毅力。
李暮歌精通得是言语,她能靠一张嘴皮子跟任何人拉近关系,还能哄得他人开心,这不,邹少卿笑得都能看见后槽牙了。
被哄得开心的邹少卿很快就透露给李暮歌一个大消息。
他认为,纵火之人就在工部之中,甚至还锁定了人选,那便是与陈录同处廨舍之中的另外两人。
“或是一人纵火,另一个人逃离,或是两人合手,一人将陈录打晕,一人纵火,反正他们俩绝对不清白。”
邹少卿说起此事时,言语笃定至极,好像他人就在现场,亲眼所见一般。
李暮歌不知道对方这么说的依据在哪儿,但是邹少卿敢说,肯定是掌握了一定证据。
“少卿要将此二人缉拿归案吗?”
邹少卿摇摇头,他见四下无人,便轻声问询:“殿下是何意?”
李暮歌以为邹少卿是在问自己,刚要开口,又想起这位少卿一直在看大公主脸色。
这话估计是在问大公主什么意思。
李暮歌哈哈一笑,“本殿下哪里能管得着少卿如何行事?像是这种死了人的案子,总归是要找到凶手,好给死者及其家眷一个交代。”
邹少卿恍然大悟,这话是点到为止的意思。
没有让他继续查下去,而是告诉他,只要死者家眷们满意,事情便算是过去了。
邹少卿像是得了圣旨,一下子腰杆都挺直了不少,像是这种涉及到朝廷私密的案子,他最怕的就是谁都不说话,任由他查。
嘴上说着随便查,真查出什么来,没有一个高兴的。
现在好了,李暮歌已经给他划出道来,他在这个范围里查就行,查出什么都很安全,不会查着查着小命难保。
邹少卿想到这儿,不禁对李暮歌印象大好,他就喜欢给这种说话明白的人做事!
不知道自己还得了个好评的李暮歌,跟邹少卿说了两句话就离开了,无论是她还是大公主,全程都没有多看过崔明璋一眼。
她们都清楚,这件事可能是崔明璋下得手,但罪魁祸首并不是他,真正的持刀之人还躲在背后,连面都没露。
“殿下,可要回宫?”
李暮歌坐上马车,马车之中,翠玉早已等候多时,见她上来,立刻问道。
李暮歌摇摇头,“时辰还早,你知道那陈主事家住何处吗?”
“住在玄武大街东侧第二条巷子里,是第三户人家,奴刚刚还听工部的大人说,要去陈家为陈主事奔丧。”
翠玉等在外面时没老老实实呆着,而是去跟工部的一些人攀谈了两句,她想多帮帮李暮歌。
李暮歌赞赏地看了翠玉一眼,翠玉做事是真妥帖,“去陈家一趟吧,缘分一场,本殿下也去奔丧。”
李暮歌还是觉得陈录的死,自己并不无辜,不管是为了安亡者魂,还是还生者愿,总之,她想去。
“是。”
翠玉撩开车帘同车夫说了两句,马车调转方向,往玄武大街而去。
朱雀、玄武、白虎、青龙,四条大街组成了长宁城的主体,这四条大街上,朱雀大街基本都是住着王公贵族,全是高门显户,玄武大街则紧邻朱雀大街,多是小官员,或外地官员居住之所。
白虎青龙则是胡商与外地商贾常在之地,那边特别繁华。
至于普通百姓,长宁城的普通百姓住在各种小巷子里,大街上的房子,他们最多只能远远望一眼。
陈录是工部主事,按理说官不算太小,陈家也算是地方望族,李暮歌都听说过常平陈家的名头。
可陈录却住在小巷子里,那小巷真的是很窄小的巷子,马车都进不去,估计巷子的路只有三人宽,是李暮歌这种少年人体型的三人宽。
如翠玉或陈录那样的成年人,两个人并肩走都会觉得挤得慌。
李暮歌从巷子口下了车,巷子里现在人头攒动,小小的巷子人气十足。
这些人里,不乏身着官服的官员,纵使多为深青浅青二色的官服,那也不是常见的场景。
皇宫之中都少见,大概只有大朝会时才能看见这么多青色官服,大朝会时,在京九品以上的官员都可以参加,当面对皇帝述政。
“殿下,这里人太多了,不如让奴上前去请主人家过来?”
翠玉可不敢让李暮歌进去跟人挤,这么多人,要是把李暮歌给挤坏了,全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李暮歌点点头,“行,小心些,速去速回。”
她可不会不知轻重,非要跟人挤去,她现在正长身体,身高才刚过一米六,在人群里连头都露不出来。
翠玉身上有些功夫,底盘很稳,手很有力气,她进入人群中后,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竟然很快就扒拉出一条路,人跟正常行走一样,一路走到门口,一点儿阻拦都没遇见。
李暮歌见此,突然有点儿后悔说在外面等了,翠玉有这一手,肯定能护好她啊。
记住了,下次一定。
本以为翠玉要去很久,没想到眨眼的功夫她就出来了,只是她身后空无一人,显然并未将主人家请出来。
“怎么回事?”
李暮歌以为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主人家动弹不得。
谁知翠玉摇摇头,沉着脸说道:“回殿下,陈家大门紧锁,早来的人说,一大早上就没看见开门,敲门也无人回应,还有好事者上墙头看了一眼,里面空荡无人,一点儿声响都没有。”
李暮歌脸色一变,她脑海中下意识浮现出四个字——杀人灭口!
李暮歌不想将事情想得如此糟糕,□□阳能心狠手辣到一把火烧死陈录,连带着将陈录的手稿等物件一并烧成灰,如此狠辣手段下,荣阳会高擡贵手放过陈录的家人吗?
答案是不会。
要不是李暮歌今天来得早,恐怕过两日,陈家也会和工部廨舍一样,一把火烧个干净了。
荣阳没有连着干,只不过是为了将两件起火案时间分开,以免民众对此浮想联翩。
长宁城每天都会发生很多事情,对于民众而言,一天一个新鲜事,只要隔开两三天,民众自然不会过度注意此事。
至于朝廷会不会重视,荣阳并不在乎,查案的大理寺难道敢查到她头上吗?
“可真是嚣张啊。”李暮歌低声说着,翠玉立在一旁,束手而立,不敢多言。
小说中描述荣阳公主一向嚣张跋扈,李暮歌原本只是有一个粗略的印象,现在真切体会到了,一个身居高位,手掌大权之人的“嚣张跋扈”,究竟有多么可怕。
“殿下,可要派人去找陈家人?”
“不必了,将此事传给大皇姐便好,宫外的事还轮不到本殿下来管,回宫吧。”
李暮歌知道,在宫外,她的力量非常微小,她没有名没有人,想要在荣阳手底下保住人,可能性微乎其微,不如将事情告诉大公主,由大公主派人。
坐上马车,李暮歌深刻意识到掌权在当下的紧迫性,陈录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依旧说死就死了,他不光保不住自身性命,连家人的性命都保不住。
她身为公主,又比陈录强到哪儿去呢?
公主的身份说尊贵,确实很尊贵,但那并不是源于她本身的尊贵,而是这个姓氏带给她的地位,与她地位相等的人想要杀她,根本不必多加考虑。
李暮歌回宫后,立刻派人跟颜士玉说一声,第二日出城去庄子上,正好第二日是休沐日。
李暮歌正经的课没上两天,尽忙活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她课业落下不少,晚上回去还得挑灯夜读。
干什么都不容易,当一个合格的公主也很不容易。
很久没有体会过高三生一般刻苦读书劲头的李暮歌,在第二天见到颜士玉时,眼底又是一片青黑。
颜士玉见此十分担忧,“殿下昨夜又没睡好吗?”
颜士玉没忘记,前天看见李暮歌时,她就一副一夜未眠的模样,今天又是这样。
李暮歌摆摆手,“没事儿,起得太早了,路上补个眠便是,趁着人少快些出城,省得路上堵。”
颜士玉无奈,一听便知殿下很少出城,白天哪儿有那么多人出城啊,除了傍晚外,任何一个时间出城都不会堵。
颜士玉没多说什么,利索地上了马车,给李暮歌腾出地方后,她拿出书安静看书,李暮歌躺在软榻上便睡了过去。
好几年没这么熬过夜了,一时之间还真有点儿不太适应,李暮歌睡前心想,她高三那年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那时候天天午夜睡觉,凌晨五点就起床,一天睡不到六个小时,她还能活蹦乱跳得参加高考。
现在睡了六七个小时,竟爬不起来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李暮歌被颜士玉叫醒后,眨了眨眼,很快目光恢复清明,路上补眠效果显著,她现在精神抖擞。
“到了?”
“回殿下,到了,外头就是大殿下送与殿下的庄子了。”颜士玉面露难色,“就是这庄子,好像有些穷啊。”
“原是大皇姐的庄子,还在长宁城附近,能有多穷?快让开,本殿下这就下去看看。”
李暮歌对贫穷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现代一些农民过得日子都很苦,土坯房、木板床,身上的衣服甚至可能还有补丁,那可是在工业大爆发后的现代。
古代只会更差,不可能更好。
纵使李暮歌早就做好心理准备,当她看见这个世界最底层的农民时,依旧无语凝噎。
身上的衣服别说补丁了,连整块布都没瞧见一块,脚上踩着草鞋,一看便知是最便宜的那种,头发如杂草一般,枯燥无光,脸是黑的,瘦的全是骨头,手脚很细,肚子却有些凸起,脸甚至还有些浮肿。
大庄是不是要完了?
李暮歌看到这些人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如果一个国家的百姓过成这副模样,那这个国家绝对要完了。
颜士玉看到后则大怒,“管事呢!管事在何处!为何只有佃农在此!”
颜士玉刚刚在马车上只看了一眼,因为距离比较远,只看出这些农户穿得比较破烂,没看出人的具体模样。
甚至因为这些人饿得浮肿,远看着好像身上还有些肉似得。
没想到凑近一看,竟是这副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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