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仙侠 > 乱臣是个美佳人(双重生) > 第46章 初展身手

第46章 初展身手(1/2)

目录

第46章初展身手

沈尽欢决定去一趟清家废宅。为此谎称有东西掉在了府中,特地支开了之彤。

“为何不让之彤跟着?”白纪抱着剑走在沈尽欢两步开外。

“之彤肯定不让我去荒郊野外。”沈尽欢探着路道。

换成我也不会让你去。白纪无奈摇了摇头。

南城的路不好找,加上沈尽欢没有去过,更不知道怎么走。她没让白纪飞檐走壁带她,毕竟光天化日太惹眼。

东摸西摸找不到,干脆掏了两锭银子,让卖私货的小贩带了路。

“贵家怎么想去那破败地方?”小贩挑着两箱私货在前面走着。

挑的箱子里都是日常的物品,沈尽欢便顺手往小贩包里放了一块碎银子,抽了个木笛子在手上把玩。

“闲来无事去转转。”

小贩听得口袋一声碰响,脸上笑得更加灿烂,“贵家出手真大方,一个笛子而已,值不了一块碎银,给一串铜板就好。”

沈尽欢只顾看做工,“出来没带小钱,你就拿着吧,当赔你今日旷的生意。”

笛子便宜是便宜,但是算结实的,防个身应该没问题。

果然是个孩子。白纪扶额,又忍不住去看她波澜不惊的侧颜。

原来的路子走错了,七拐八拐到了城西,再从城西走到城南已经未时。

今日是吉日,城南也摆着集市,但整个大街上稀稀拉拉的没几个买主,大多是靠着摊位小憩的商家。

看见沈尽欢,那些卖家半睁开眼打量了一会又闭上哼小曲。

城南和京街简直是云泥之别,沈尽欢甚至怀疑这里压根不属皇城脚下,而是山窝窝里不知名的落魄小县城。

想起当年的典客冯元善,不由叹了一口气,。好歹也是位列九卿上位的典客,怎么就被赐到这凄凉之地。

沈尽欢看看摊贩无太多意思,上前拍了小贩的肩问道:“你知不知道城南有个破庙?”

“破庙?”小贩想了想:“哦!贵家说的是清家废宅后面的那个庙吧。”

城南就一个破庙,想必错不了。

故道:“你可知道在那里?”

小贩变了脸,停下脚步:“别说是清家废宅去不得,那破庙贵家是更去不得了!”

沈尽欢追问道:“为什么?”

小贩压低了声音,脸上露出恐色:“破庙在多年前被一把无名火烧了个精光。没过多久清家老宅也跟着起了火。火烧几丈高,住在集市的人家都看的清楚。说两个地方靠的近,都不吉利!还有人听见破庙里每天半夜都会发出声响,还有好多鬼火呢!”

沈尽欢心里一咯噔,每天半夜?

反正有白纪在,打不过就跑呗。

“光天化日哪来鬼神之说,我只是听闻之前灵的很,”沈尽欢捂嘴一笑,“你带我去看看,我瞄一眼就走。”

小贩有些胆颤,但收了她这么多银子也不好推脱,又看了看跟在她后面的护卫,样子是个厉害的,想太阳没有落山应该没什么事,便应下了。

“贵家看了就走,您不是要来城南看集市嘛,晚了集市就散了。”

沈尽欢笑呵呵地往前走,“谁说我是来赶集的?”

小贩听这话,腿不自觉软了一下。

三人渐渐走出街市,入眼是半人高的草丛。

小贩肩膀不由抖起来。

沈尽欢环顾四周,荒草丛生,人迹罕至,老远就看见一个被烧黑的房子。从飞檐和门面看去,是个风光大宅。

可惜整个房屋结构都已经破的不成样子,灿黄的瓦片零零碎碎,中间一大片塌陷,檐上长满了杂草,乍一看还真有些胆战心惊。

小贩说里面都被烧的惨不忍睹,脚都迈不进去。

有风钻进领口,不禁汗毛一竖。小贩再也不敢往前走,央求着沈尽欢:“贵家,咱们回去吧?”

来都来了,哪能不探探底细。

“你先回去吧,不要向任何人提起你带人来过这。”沈尽欢刚说完,小贩子就得了圣旨一样挑着货物往回跑,还不忘回头提醒她早些回家。

沈尽欢走到岔路口,正视向破庙。庙的窗户朝南且破败不堪,若是里面有人,这时候过去肯定会被发现。

“过去看看。”沈尽欢示意道。

白纪会意,上前拦腰抱住沈尽欢,施展轻功往屋顶去。

沈尽欢心生不安,转身看了看身后,四下却无人?

沈尽欢深吸了一口气,安慰自己是环境所致。

白纪从后面飞上屋檐。

站定后俯瞰整个庙堂,内部已经断垣残壁破败不堪,就连脚下踩得瓦片也似有不稳。

正当此时,二人都看见缝隙下有人快速走动。继而站立的屋檐开始有动静,

白纪抱着沈尽欢的腰飞身跳到另一个屋檐。

“轰”

方才站的地方轰然塌陷,/>

二人还没站稳,脚下方寸又开始晃动起来。

白纪抱起沈尽欢跳出了庙堂上方,落在门口场地上,没想到有三个壮汉直接破门而出,朝他们冲过来。

“在我身后。”白纪右手握紧剑鞘。

冲在前面稍微瘦些的凶汉挥着双刀飞快。不等他反应,白纪拔出利剑飞身上前,剑刃迅雷之势出现在他脖颈上,回身之际一剑割喉,当即鲜血喷射而出,那人闷哼一声倒地。

锤塌屋顶的大块头耍着铁锤过来,白纪不能近身连连后退寻找破绽,拽着倒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凶汉直接扔向大块头。

白纪的力道很猛,大块头的铁锤一下偏了方向。

白纪脚底起力凌空而起,一手将剑鞘飞了过去,不偏不倚正中大块头眉心。

这时紧随其后的壮汉举着剑跳过来对付沈尽欢,白纪一个失神被大块头抓住摔到了一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