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千伏升压站电气二次设备一线路保护测控装置之7。(1/2)
3.110千伏线路保护测控装置试验。
第一,试验要求。
卖方提供的设备试验标准应符合IEC及国际、行标的有关协议,并提供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及现场投运试验三种类型实验报告。
卖方提供的每一种型式的产品都应提供型式实验报告和报告结论证明。
卖方提供的每一套设备出厂之前都应按协议要求、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工厂规定的调试大纲进行出厂检查、性能试验,试验报告应随产品提供。
当需做动态模拟试验时,模拟系统的接线和参数有卖方与买方在试验前协商确定,按实际系统参数进行动态模拟试验。
3.2.110千伏线路保护测控装置性能试验。
110千伏线路保护装置内部所有元器件性能正确性试验即所有界限正确性试验。
模拟实际情况进行连续通电,包括交流电流,电压直流电源的实验。
每个回路除弱电回路外,应进行工频2000伏、一分钟耐压试验。
装置的整定值、校对和动作特性实验。
3.3.110千伏线路保护测控装置现场试验。
现场试剂设备接入后再一次设备不带电和带电试运行时,还应做测试验收,卖方应负责保护装置的现场调试及投运试验。
现场投运前和试运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原件损坏,卖方应及时无偿修理或更换,直至符合协议要求。
保修期内产品出现不符合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卖方也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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